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进一步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国务院批准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批准并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全面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不同区域生态破坏原因和特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国家积极推进植树造林、水土保持、草原建设和国土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积极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建立了一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以及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区和生态示范区。
(一)林业生态建设稳步发展
第六次(1999—2003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显示,我国森林面积达到1.75亿公顷,比第二次(1977—1981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增长52.2%;森林覆盖率为18.21%,增长6.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为124.6亿立方米,增长38.4%。十六大以来,国家以六大林业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同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力度。2007年全国共完成造林面积390.8万公顷,其中六大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面积268.2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68.6%。造林面积增长的同时,林种结构进一步调整,造林质量呈上升趋势。
北京市在2001年提出“绿色奥运”口号,承诺北京将为奥运会提供一个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世界一流现代化大都市。经过6年的努力,承诺指标已全部实现。全市林木覆盖率为51.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2%,建立自然保护区20个,总面积13.4万公顷,占北京市国土面积的8.0%。2007年北京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46天,占全年总天数的67.4%,人均公园绿地为8.6平方米。
(二)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第三次(2004年)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表明,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国沙化土地由20世纪末每年扩展3436平方千米转为每年减少1283平方千米。截止到2004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3.62万平方千米,比1999年减少37924平方千米;重、极重度荒漠化面积在荒漠化面积中的比重由1999年的47.3%下降到2004年的38.7%;全国沙化土地面积173.97万平方千米,比1999年减少6416平方千米;流动、半固定沙化面积在沙化土地中的比重由1999年的36.1%下降到2004年的33.9%。
(三)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加强
我国政府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拯救濒危的生物物种,维护生态平衡。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2531个,比1991年增加182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5188万公顷,增加1.7倍;自然保护区占辖区面积比重为15.2%,提高9.6个百分点。
自然湿地进一步得到保护。我国首次(1995-2003年)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湿地总面积为3848.6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0%,其中,自然湿地3620.1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94.1%。全国共有30块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总面积达358万公顷。我国湿地面积快速减少、功能下降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生态功能逐步得到恢复和改善。
治理水土流失取得新进展。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累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9987万公顷,比1985年增加了5347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