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坚定不移地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大油气勘探开发投入,确保油气产量和原油加工量稳步增长,实现增储增产增效。着力推进独山子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塔里木大化肥等项目建成达产达效。积极推动奎一独工业园区等一批石油石化下游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实施,加快石油石化下游产业发展。推动“气化新疆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南疆天然气管网联网建设,尽快实现南疆三地州全覆盖。全力加快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将新疆列入国家“十二五”重点大型煤炭资源开发基地,将新疆电力东送规划纳入国家电力“十二五”及中长期规划,加快准东、伊犁、吐哈、库拜等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建设。加快国家其他急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大力实施“358”项目,力争在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带有新突破。努力建设一批国家急需、比较优势突出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真正把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实施科技兴新战略,进一步发挥科技在经济建设中重要支撑作用。加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产、学、研联合开发的力度,落实好企业研发投入抵扣所得税政策,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信息产业、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领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实施以劳动密集型为重点的纺织产业振兴规划,大力推进石河子、阿克苏纺织城和重点纺织工业园区建设,扶持一批重点纺织企业发展。大力促进制糖、肉乳、果蔬、生物制品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集中力量加强重点园区建设,促进产业聚集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大企业建设自备电厂或开展直供电试点。通过调整、重组、改制等措施,全力推动地方企业发展。
大力推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定不移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促进社会就业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我区优势资源开发,在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发展。切实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服务和支持体系。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三)积极促进第三产业上水平
大力发展面向人民生活的服务业,重点发展旅游、文化、体育、通信等产业以及社区、家政、养老服务和市政公用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旅游业最紧迫的任务是迅速提振市场信心,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促销力度,通过旅游业的发展,重塑新疆和谐稳定的形象,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来新疆观光旅游。强化旅游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坚持把旅游业作为全区战略性支柱产业加以培育,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旅游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旅游精品建设,依托我区丰富而独特的民族风情和历史文化,促进旅游与文化的结合,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旅游项目,打造丝绸之路旅游、冰雪旅游、特种旅游、特色旅游、边境旅游等品牌,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积极鼓励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整合新疆旅游业,加大以景区道路、电力、通讯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将新疆打造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旅游胜地。继续加强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家政服务网络、标准化菜市场等建设,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功能。
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保险、科技研发、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现代物流。加快发展会计、审计、工程咨询、法律、会展、监理等专业服务业和中介服务业。加强乌鲁木齐、库尔勒、喀什、伊宁等重要节点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国物流乌鲁木齐物流港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大力支持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发展。运用现代经营方式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商贸物流业。
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服务业,加快完善产销、信息、金融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农村网点建设。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和“农超对接”工作。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调控,建立居民必需品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给。
(四)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新疆支持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抓好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水利、交通、通信、能源、生态和改善民生重大项目建设。今年自治区初步安排200项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200亿元,其中新开工重点项目30项。全面完成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程。加快重点河流水利枢纽、山区控制性水利工程、灌区配套建设。加快以伊犁河谷为重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继续抓好铁路、公路、民航综合交通体系和煤炭、煤电、煤化工、有色金属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力做好一批重大项目前期、报批和审批工作,积极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严格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加强项目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管理。
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环境立法执法工作,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规划环评工作。加强全社会特别是重点工程、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抓好燃煤电厂脱硫项目建设,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成并运用煤气脱硫设施。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抓好煤炭、黑色和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推进综合废旧物资利用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削减造纸、化工、酿造、印染等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对资源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生态环境实行有效监管;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必须进行恢复性建设。加大以乌鲁木齐为重点的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以防沙治沙为主的林业生态、农村防护林、铁路公路绿色通道等10大林业工程建设,不断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积极推动重点流域湖泊、重点区域环境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和土地污染,改善村庄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加快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加强水、土地、矿产管理,做好节水、节地、节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