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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通报2007年上半年劳动保障工作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0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三)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得到加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总体上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是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取得积极进展。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了劳动合同“签约行动”,制定发布了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两个行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展了劳动合同“百市示范点活动”,发挥其在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已在14个省份确定51个示范城市。全面启动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逐步加强。同时,对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稳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逐步健全,并深入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

    二是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建立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基本摸清了工资历史拖欠数额及企业分类状况,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清欠工作。

    三是企业工资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部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函〔2007〕20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各地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在去年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部分省市今年又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和指导,18个省份制订发布了工资指导线,进一步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促进企业工资合理增长的作用。

    四是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研究完善企业内部劳动纠纷预防和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得到加强。继续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各项制度及仲裁程序,提高劳动仲裁质量,劳动争议处理能力逐步提高。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积极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

    五是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地以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工作平台为重点,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全力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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