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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通报2007年上半年劳动保障工作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0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四)农民工工作稳步推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部门分工,继续推进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和权益维护等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农民工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春节前,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春节后,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对农民工实施免费就业服务,并对进城农民工实行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继续开展劳务输出示范县活动,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推动建立多种形式的跨地区劳务协作。

    二是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继续实施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以建筑业为重点,大力推进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启动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人数持续增加。 6月底,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分别达到3062万人和2688万人,比上年底分别增加525万人和321万人。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

    三是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为150万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7.35亿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形势逐渐好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呈下降趋势。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为重点,推动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加快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

    (五)劳动保障法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各地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健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方式,劳动保障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

    一是《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颁布。6月底,《劳动合同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1994年《劳动法》颁布后,我国劳动保障立法工作的一个重大进展。《劳动合同法》实施准备工作正在全面部署。2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残疾人就业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是《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立法进程加快。《就业促进法》完成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修改后将于8月份将提交第三次审议。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修改论证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工伤保险条例(修订)》、《企业工资条例(草案)》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修订)》的起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组织开展了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通过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执法形式,认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集中力量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对山西“黑砖窑”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了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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