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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8年空气质量考核延伸到县并按月通报排名

2018-03-19 10:45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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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3月19日电(记者 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8年宁夏将对各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按月考核,这是宁夏首次对空气质量考核到县一级。

根据相关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将在月、季、半年和年度分别组织对5个地级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8个市辖区、14个县(市、区)的剔除沙尘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排名、通报。通报内容为各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和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幅度排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PM10和PM2.5平均浓度及同比改善幅度。

同时,宁夏还建立了约谈机制。月度环境空气质量(PM10、PM2.5、优良天数比例)不降反升的市、县(区)政府领导,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通报约谈。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约谈建议,报请宁夏回族自治区分管副主席进行约谈。每半年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约谈建议,报请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进行约谈。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约谈建议,报请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进行约谈。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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