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三农”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23 14:2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分析研究一季度经济形势 部署落实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确定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措施 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研究一季度经济形势,部署落实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确定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措施,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详细阅读
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李克强作重要批示 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22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4月2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三农’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对于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意义。要从‘三农’发展的要求出发,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和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制度,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涉农金融机构要树立普惠金融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下‘沉’经营重心,不脱农、多惠农,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详细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总体上看,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顺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新情况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详细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顺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新情况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意见》强调,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总体上看,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
丰富主体 创新模式 拓宽资金来源 ——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谈金融服务“三农”发展
“支持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一步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出台后,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将更丰富,涉农资金来源进一步拓宽,资金供应方式也将得到创新。 |

金融服务“三农”的九项措施 |

县域农村金融的及时雨 |

授信贷款助力“三农”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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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