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我们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对于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提升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各项工作做到实处,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些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都发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也随之潜移默化,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成为社会道德风尚的主流。但是受某些消极因素的影响,也有一些人的人生观扭曲了,价值观错位了。比如,有的不明是非,在原则问题和政治立场上无所适从;有的不知荣辱,沉迷于不正之风,自甘腐败堕落;有的不辨善恶,对背信弃义、欺诈舞弊等恶劣行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有的不分美丑,把损人利己当成“能耐”,骄奢淫逸当成“荣耀”。对于这些现象,我们必须坚决反对,要通过提倡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让人们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抑耻,由此促进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共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当前,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需要自律与他律的统一。我们既要强调引导公民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严于律己,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价值标准和衡量准绳,自觉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又要强调依靠法律制度、政策措施、行政手段、乡规民约、公众舆论和社会监督,规范和约束人们的思想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良好风气。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在营造舆论氛围上下功夫,在深入普及上下功夫,在进教材、进课堂上下功夫,大力宣传、广泛普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通过各种道德实践活动和群众性创建活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要通过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和精神文化产品,广泛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鼓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合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充分发挥规章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把提倡与反对、引导与约束结合起来,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推动形成和巩固发展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三是领导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在本职岗位上当好人民公仆,而且要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自律、严格要求,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做出榜样。(经济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