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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点击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绵延万里的长城,是中国人的自豪和骄傲,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伟大象征,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辉煌奇迹。长城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文化遗产,其建造时间之长,分布地域之广,影响力之大,是其它文物不可比拟的。 [2006-10-30 09:56:38]
[主持人]然而,中国长城研究会一项调查显示,目前长城的基本情况是:三分之一基本完好,三分之一残破不全,三分之一不复存在。一幅幅面目全非、残破不堪的长城照片也屡屡出现在人们的眼前。可以说,每一个爱祖国、爱民族的中国人,都焦虑万分。 [2006-10-30 09:58:10]
[主持人]为了加强对长城的保护,规范长城的利用行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76号国务院令,公布《长城保护条例》。该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为了帮助广大网民更好地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呼吁全民做好长城保护工作,今天,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将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进一步做好长城保护工作”的相关话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欢迎您,童局长。 [2006-10-30 10:04:09]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接受中国政府网的采访,也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正如主持人所讲,长城是中国最大的文化遗产,也是中国最重要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同时,长城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文化遗产,是世界最重要、最知名的文化遗产之一,在1987年被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秦代以来,中国历朝历代都修筑和保护长城。 [2006-10-30 10:09:47]
[童明康]1950年以后,长城的保护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在1961年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单中就有像八达岭长城、居庸关、山海关、嘉峪关等重要的长城代表的关口和城墙。第二批到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也都有长城重要的相关遗址、关隘、烽燧,比如金山岭长城、慕田峪长城、玉门关等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城的保护工作。1984年9月,邓小平同志题词“爱我中华、修我长城”。长城保护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全民的关注、支持和参与。 [2006-10-30 10:11:49]
[童明康]近年来,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长城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的批示,指导我们做好长城保护工作。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使长城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成绩。无庸讳言,由于年代久远,分布地区广阔,及一些人认识上的不到位,长城仍然面临着较为严重的自然和人为破坏的威胁,有的地方比较严重。所以国务院近期颁布了《长城保护条例》,并且将于今年12月1日施行。这是国务院为一个具体的文化遗产发布的第一个专门的行政法规,是对长城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的体现。它为长城保护提供了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支持,对加强长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广大网民非常关心、关注长城的保护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参与长城的保护工作。长城保护工作需要全民的参与和支持,也需要网民的参与和支持。今天借助中国政府网这一平台,我们就《长城保护条例》进行讨论,欢迎大家提问。 [2006-10-30 10:16:12]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这个条例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2006-10-30 10:17:57]
[童明康]近年来,在我国法制建设得到空前发展的大背景下,文物法制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章立制的进程明显加快,初步形成了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环境变化,现有的文物保护法规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文物保护的需要。去年年底,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长城保护条例》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提上工作日程的。 [2006-10-30 10:18:40]
[童明康]《长城保护条例》的起草,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文物局共同负责。2004年12月国家文物局向国务院报送了《长城保护条例》的送审稿,此后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家文物局先后征求25个中央单位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三次邀请法学、文物和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就长城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送审稿涉及的主要制度和措施,以及送审稿和《文物保护法》的关系进行了论证。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文物局还分别就北京、河北、山西、陕西等地长城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对有关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家文物局对送审稿进行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长城保护条例,报送到国务院。 [2006-10-30 10:21:52]
[主持人]网友:在我国已有《文物保护法》的情况下,国务院为什么要专门出台一个《长城保护条例》,它的重要意义与作用是什么? [2006-10-30 10:23:03]
[童明康]《文物保护法》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法,可以说是文物大法。它适用于包括长城在内所有文物的保护工作。《长城保护条例》是一个专门法,实际上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应当是在《文物保护法》的框架之下,以《文物保护法》为基本依据,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针对长城本身的特点和长城保护工作的特殊性所作出的一些补充性的规定。 [2006-10-30 10:23:34]
[主持人]网友:《长城保护条例》与《文物保护法》是什么关系? [2006-10-30 10: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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