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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二)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的好形势,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提高农民收入、夯实农业基础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1)加大投入力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新增国债也要向农村倾斜。2009年,中央财政拟安排“三农”投入7161亿元,比上年增加1206亿元。同时,创新投入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向农业农村。建成一批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完成一批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推进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水源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办好水、电、路、气、房五件实事,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再解决6000万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500万户,加快农村电网改造,积极推进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扩大游牧民定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财政奖励和粮食产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2)稳定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不少于上年。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建设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支持粮油高产技术大面积集成示范。强化支持粮食、油料、生猪等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继续抓好奶业整顿和振兴工作。加强化肥价格监管。发展畜牧水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加快建设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粮油仓储及现代物流设施。2009年,力争粮食产量稳定在5亿吨水平。(3)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继续实施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壮大县域经济。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落实国家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各项政策,积极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4)稳定农产品价格。运用提高最低收购价、储备吞吐、临时收储、跨区调运、进出口等多种调控手段,稳定粮食、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生猪等主要农产品价格。2009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斤分别提高0.11元和0.13元。(5)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统筹做好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和农村其他各项改革。

    (三)加快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进一步增强经济竞争优势。(1)组织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推动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开发重大产品、创新重大技术、布局重大项目等多种措施的统筹组合,保护和发展好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骨干企业、重要品牌和重要的市场份额。(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制定生物、软件和集成电路等产业政策。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中央政府投资力度,支持企业在生物医药、第三代移动通信、节能环保汽车等方面开展研发和推进产业化。抓紧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攻克一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技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大型天文望远镜、海洋科学考察船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知识创新三期工程。继续组织建设一批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安排专项技改资金200亿元。形成一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加快推广应用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009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力争达到1.58%。(3)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实施好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民用航空航天等领域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集中力量推动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等重大高技术产业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链建设。研究设立高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做大做强先进装备制造业。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国内依托工程,落实购买和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优惠政策。增强国产支线飞机自主设计与规模生产能力,推动大型核电、风电装备和高速列车等重大装备本地化。(4)促进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促进现代物流、信息、金融、咨询等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和市场需求大的生活性服务业。(5)大力推进企业重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兼并落后企业、困难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鼓励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6)采取更有力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融资担保、贴息等扶持政策,增加财政性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从39亿元增加到96亿元,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中小企业市场准入范围。(7)着力解决交通运输“卡脖子”路段,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西煤东运下海和新疆煤外运能力,加强铁路客运专线、进出关通道和“三西”煤炭直达华中铁路建设。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中西部机场建设。推进大型煤炭基地、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和城市电网改造工程建设。

    (四)继续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缩小区域差距、优化生产力布局。(1)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新开工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成果。加大沿海对口支援西部力度,推动东西部共建产业园区和东部向西部产业转移。落实好支持青海等省藏区、重庆、西藏、宁夏、新疆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重点经济区域加快发展。加快提升沿边开放水平。(2)继续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推进粮食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振兴装备制造业,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界定工作,实施资源型城市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专项。(3)加大对中部地区优化结构和深化改革的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政策,加快粮食、能源原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体系建设。(4)推动东部地区加快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体制创新,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注重发展海洋经济,形成新的竞争优势。(5)大力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发展,使这些地区的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6)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梯度转移,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在应对外部冲击中积极发展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7)制定和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分类调控的区域政策、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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