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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五)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1)稳步推进价格改革。落实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成品油价格和税收机制。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天然气价格。推进水价改革,继续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2)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加快推行代建制。建立和推行投资项目后评价、重点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规范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缩减核准范围,科学界定核准权限,严格规范核准程序。(3)加大财税体制改革力度。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增值税以及营业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加快推进资源税费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4)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继续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稳妥推出创业板,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债券融资的市场制度和环境,健全市场化发行机制和发债主体自我约束机制。(5)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机构补助政策,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与此同时,抓紧研究制定中长期改革规划,协调推进全国和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垄断行业、行政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适应市场变化,克服当前发展面临的困难。

    千方百计促进外向型经济稳定发展。(1)走以质取胜、集约化、多元化的发展路子,努力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及时完善政策措施,切实缓解外向型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加快开拓前景广阔的新兴市场;积极推动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建设;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和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抓紧落实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积极化解国际经贸摩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进口,增加国家战略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2)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中西部地区发挥成本和资源优势承接外资转移。严格限制外商投资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完善国外贷款管理。2009年,借用国外贷款安排258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预期924亿美元。(3)加强境外投资的规划和政策引导,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完善与重点国家的投资合作机制,加强国际能源资源互利合作。切实防范和化解境外资产风险。综合考虑扩大境外投资的有利条件,国际金融危机对直接投资的负面影响和国内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加等因素,2009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预期增长13.2%。

    (六)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1)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加大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强化“三河三湖”、渤海、松花江、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三峡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流域综合治理等设施建设和重大环保技术示范。2009年,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69%和67%。加快北方地区供热计量改革,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稳步实施重点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2)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落实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的政策,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09年,再淘汰炼铁、炼钢、造纸、电力落后生产能力1000万吨、600万吨、50万吨和1500万千瓦。(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配套法规。组织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鼓励余热余压上网发电经济政策,研究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科学的循环经济统计制度。深化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推进灾区建筑废弃物等资源化。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预期下降5.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9%。(4)完善法规政策。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加快制定或修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主要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研究提出支持高效节能空调、节能电机、节能环保型汽车推广和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扩大能效标识范围和节能节水产品政府采购范围。落实企业购买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所得税和节能环保小排量汽车消费税优惠政策。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师试点。继续加强脱硫电价监管,完善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继续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5)严格考核监管。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省级政府和千家企业2008年节能目标完成和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强化环境保护与管理。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为重点,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燃煤电厂脱硫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治污设施正常运营。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6)全面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积极推进中央和省级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构。编制与实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组织开展低碳经济试点,推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国际合作,加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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