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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局发言人通报重要地理信息审核公布相关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07日   来源:测绘局

    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测绘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维森宣读了国家测绘局关于启用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吐鲁番艾丁湖洼地)高程新数据的公告,国家测绘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启用盘山等第二批31座著名山峰高程新数据的公告,通报了中国陆地最低点、31座著名山峰高程测量、审批的背景情况,介绍了国家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与公布的相关政策,通报了国家测绘局下一阶段有关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与公布方面的工作。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重要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长度等位置信息和重要属性信息数据。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严格的法定性,必须依法测绘、依法审批、依法公布和依法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严格规定了重要地理信息审核与公布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国家测绘局负责对拟发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论证和征求意见,并商有关部门后,负责对通过审核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提出发布建议,并报送国务院批准。

    在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与公布方面,国家测绘局将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法规体系,重点做好《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的修订,提高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善配套政策,建立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严格审核与公布程序,加大对违规事件的处罚力度;二是加快审核公布,在受理社会各界有关建议的同时,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商,制定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公布规划,有计划依法进行审核公布;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做到监管职能到位,措施到位,并开展对现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清理工作,坚决制止、及时纠正擅自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或未按规定使用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下一步,国家测绘局将做好第三批著名山峰、长城长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发布的准备工作。

    国家测绘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维森,国家测绘局副局长闵宜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哈德尔别克·哈木扎,国家测绘局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司长李永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管理处处长赵健溶,测绘专家李全战高级工程师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新闻发布会由国家测绘局副局长闵宜仁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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