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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欧盟第五次海运会谈11月5日—7日在深圳举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2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11月5日至7日,中国欧盟第五次海运会谈在深圳举行。

    会谈中,双方就各自航运发展政策、竞争政策、海上安全立法、多边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就海运协定条款的执行情况以及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议题深入地交换了意见,最后还与双方业界代表进行了沟通。

    会谈中,中方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加入国际保赔集团事宜与欧方交换了意见,阐明了中方维护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合法权益、关注事情妥善解决的立场。

    会后,中方代表团团长、部水运司副司长张守国和欧方代表团团长、欧盟委员会交通能源总司海运、伽利略和智能交通司司长福地斯·卡拉米托斯分别在《会谈纪要》上签字。

    中方参加会谈的包括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航运界、中国船级社、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有关负责人,欧方参加会谈的包括欧盟委员会(交通能源总司、贸易总司和竞争总司)和欧盟成员国官员,以及欧洲航运界代表。

    据介绍,《中欧海运协定》于2002年12月在布鲁塞尔签署,2008年3月1日正式生效。从2003年起,中欧双方建立了年度磋商机制,就《协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探讨。据悉,第六次中欧海运会谈将于2009年秋在法国马赛举行。(谢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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