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连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解决计划生育民生问题,将其纳入富民强市发展战略中,抓住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着力做好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兑现工作。2004年以来,市县两级累计投入1.91亿元,率先建立并兑现了6项惠及计划生育家庭的奖扶政策,受益人群达60万多人,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使改革发展成果优先惠及计划生育家庭。
一是率先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历史欠账问题。2004年,市、县两级政府和财政投入2284.8万元,率先在辽宁省解决了33万人次下岗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难的问题;2006年,实施农村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机制改革,两年投入3268万元,以现金支付形式解决了20万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兑现问题;2008年,大连市政府将解决失业转退休人员的计划生育补助费发放纳入政府公开挂牌督办项目,强势进行推进。截至8月末,市、县两级投入8800万元,率先在辽宁省内突破性地解决了10年企业改制中46533名下岗失业人员的退休补助费问题。在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的同时,较好地解决了历史上的“欠账”,消除了影响城市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使计划生育法定责任得到落实。
二是率先建立了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扶助政策。2004年,大连市自筹资金在全国东部地区率先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44355名符合政策的农民发放奖励扶助金2661.35万元。2006年,建立了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救助制度,为2612名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发放扶助金742万元;2008年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列为为市民办实事项目,年内将有2892名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享有这一政策。
三是率先实现了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有效衔接。在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推进民生发展工程的同时,兼顾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切身利益,使计划生育家庭在利益调整中感受到了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比如,市里在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低保家庭给予每月增加5元保障金的倾斜政策。各区市县也根据本地实际,出台了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计划生育独女户个人支付部分由政府补助50%、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女初升高降低5分优先录取、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献出生育指标家庭一次性奖励300元、对实行计划生育绝育手术引发并发症人员由民政部门给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等倾斜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