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向新闻媒体介绍,该厅制定出台优化服务十项举措。目前已完成对土地、矿产、海洋审批事项的全面清理削减,对原有59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下放15项,取消9项,合并减少7项,削减下放比例为52.5%;清理本级收费项目,拟取消7项行政性收费,下放2项收费,预计4月底审查核定后组织实施。
在对由法律规定设定,但长期不实施、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削减的同时,省国土资源厅对保留项目重新核定相关报批材料和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压减审批时限。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明确专人负责,对重点项目和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项目报卷,符合条件的随报随收,即收即办;凡列入审批快速通道的项目,协办处要当日办结、主办处要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全厅审批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其他审批项目时限标准,要比法定时间缩短30%。
对通过用地预审报省政府审批用地的省、市批准(核准)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在落实征地补偿费用,争得被征地集体和群众同意,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可先行用地,在半年内正式报批用地。(实习生 冯娜娜 记者 闫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