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泰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于5月27日在南京市通过专家审查。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出席审查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水利部副总工庞进武,水资源司司长高而坤,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副厅长陆桂华,南通市副市长秦厚德,泰州市副市长丁士宏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薛禹群等专家参加了会议。
胡四一副部长指出,在南通市、泰州市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对做好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良好的示范性。胡四一副部长强调,两个试点地区要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紧密结合地方实际,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水功能区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等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涉水行政事务统一管理,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坚实体制保障。
专家组一致认为,《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泰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指导思想正确,目标明确,内容全面,符合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
南通市和泰州市是水利部于2008年确定的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