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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峰: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05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近日在出席全国工商系统援藏工作会议后,赴西藏自治区林芝、拉萨、日喀则和山南等地,深入考察全国工商系统对口援藏项目落实情况,并实地检查工商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他指出,全国工商系统要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特别要加大基层工商所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市场日常巡查,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对口援藏项目落实情况是王东峰此次考察的重点之一。

    王东峰一路风尘仆仆,行程千余公里,深入林芝、拉萨、日喀则和山南等地,考察对口援助的基层工商所建设情况。他先后实地考察了广州市工商局援建的珠江路工商所,深圳市工商局援建的塔布路工商所,山东省工商局援建的山东路工商所,上海市工商局援建的上海路工商所,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和武汉市工商局援建的乃东路工商所, 并出席了北京市工商局向拉萨市工商局捐赠食品检测车的交接仪式。看到基层工商干部精神饱满和工商所完善的设施、良好的条件时,王东峰十分欣慰。他十分关心高原地区工商干部的工作、生活情况,每到一处都看望慰问基层工商干部,并和他们亲切交谈。王东峰强调,基层工商所既是市场监管执法的基础,又是市场执法的第一线,也是工商部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既要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设施和执法装备,又要强化人才培训,特别是要加大对口智力援助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学习,全面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监管执法能力,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和素质保障。

    西藏工商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是王东峰此次检查的重点工作。王东峰先后深入到林芝地区的乐百隆超市和日喀则地区的互惠互利超市,实地检查了乳制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详细询问食品经营者进货、交易、退市及消费者投诉等情况,认真检查食品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及电子管理手段的运用情况等,特别是对经营者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自律制度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与经营者和消费者亲切交谈。他强调,食品经营者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承担起食品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认真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同时,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制度,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确保经营的食品合格,并且不得超过保质期,切实对广大消费者负责。

    每到一处工商所,王东峰都认真听取该所负责人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详细询问辖区食品经营者的数量、分布情况,查看对食品经营者的巡查记录,向辖区工商干部了解消费者投诉和处理情况。在充分肯定了西藏自治区工商系统和广大工商干部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王东峰指出,认真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又是贯彻中央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的重要任务,对于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加大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各级工商机关,特别是基层工商所要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作为市场监管执法的重要任务,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把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作为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和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工作。特别要加大基层广大工商干部的学习和培训力度,全面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要通过专题培训、个人自学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食品市场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为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履行法定职责提供能力和素质保障。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认真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各级工商机关,特别是基层工商所要以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为重点,把好食品进货关,不断规范食品市场准入行为。要以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管理机制为重点,依法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管的能力。要以监督食品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场内管理机制为重点,不断落实主办者对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要以监督食品经营者和市场主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食品经营者长效自律机制。同时,要采用信息技术,积极鼓励食品经营者建立信息化网络体系,探索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准入、交易、退市全程网络监管体系。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努力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效能。各级工商机关,特别是基层工商所要严格落实食品市场日常监管职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以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坚持先证后照,严格执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许可制度和食品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制度。对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中发现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基层工商所要以 “六查六看”为重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改进巡查措施,创新巡查方式,完善巡查制度,突出巡查重点,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切实提高市场巡查效能。当前,尤其是要认真检查经营者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是否届满和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等问题。同时,要借助信息化网络、现代执法装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抽样检验、食品分类监管及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切实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工商机关,特别是基层工商所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基层工商所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自纠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切实做到主体资格合法,食品质量合格。尤其要抓好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王东峰代表总局党组向西藏广大工商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并勉励全区工商干部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西藏的繁荣稳定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邓小刚等一同检查。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食品流通监管司和西藏自治区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考察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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