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从河北省法院获悉,《河北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规定》日前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这标志着河北省开始推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通过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体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动机制涉及范围广、力度大、操作性强,对于促进执行工作,将起到关键作用。”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吕建国表示,执行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解决“执行难”问题,既需要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也需要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这26个部门分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系统,按照该规定,在执行和协助执行工作中,这些部门都有各自的权力和责任。具体工作方式为:由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工作载体为省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26个部门。
联席会议定期听取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情况汇报,了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支持人民法院组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协调督办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重点协调督办受地方或者部门保护主义非法干预,涉及政府机关、部队、国有企业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设领域工程款、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众等执行难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记者 周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