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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促进职工与企业协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03日   来源:辽宁日报

    4月2日,记者从在沈阳市召开的辽宁省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从现在开始,辽宁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企业联合会三方将用一个月的时间,联合开展以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为主要内容的规范行动,使全省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不少于总企业数量的97%、集体合同签订则不少于87%。

    据了解,此次行动以广泛开展行业协商、依法规范劳动定额为重点,依据因地制宜、协商共决的原则大力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和健全工资分配机制。在规范劳动合同过程中,将大力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好养老保险的缴纳和异地接续;在规范集体合同过程中,将以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在行业特征明显的地区建立行业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等工资基本标准,促进职工收入与企业发展相协调,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并力争使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67%、行业协商覆盖中小企业达到30%。(刘大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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