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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开始启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8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黑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27日召开。会议强调,要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在明年6月30日前完成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县级规划的编制工作。

    黑龙江省副省长吕维峰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黑龙江省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327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053万公顷。通过编制规划,把现有的林地依法固定下来,这是黑龙江省林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会议指出,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黑龙江省要在明年6月30日前完成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明年年底前完成县级规划的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必须打破常规,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确保各项任务的按时完成。

    会议强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当前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把各项工作目标具体化,层层落实,明确责任,一抓到底。森林资源数据真实准确,是搞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和关键。会议要求各地一定要以这次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为契机,对本地的森林资源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和林业经营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森林资源数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要按照国家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省、县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和规划编制大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事关生态建设和林业长远发展,要遵循依法依规、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科学决策、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据《纲要》确定的任务、目标,按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有关规程,开展编制工作,确保质量。各部门要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林业、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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