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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旧区改造5年内旧改350万平方米惠民15万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19日   来源:文汇报

    今年,上海中心城区将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动迁居民约3.2万户。记者从2月18日召开的上海市旧区改造工作会议获悉,“十二五”旧区改造过程中,各区将坚持“二次征询”的做法,完成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350万平方米改造,使15万户居民受益。

    “二次征询”是上海为充分尊重市民旧区改造意愿而实施的事前征询制度:第一次是征询旧区改造意愿,原则上达到90%同意才可以进行旧改;第二次是征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达到2/3以上同意才可以通过。

    上海市建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近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要求房屋征收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基本原则,上海旧区改造“二次征询”的做法,符合《征收条例》的立法精神。自2008年上海实行旧改新政以来,共有46个地块开展事前“二次征询”,全部通过征询规定比例,并正式启动改造。目前,“二次征询”已有一套成熟的做法,老百姓普遍接受。

    “十一五”期间,上海中心城区共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343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2.5万户。

    会议透露,上海“十二五”旧区改造目标已经确定:完成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350万平方米改造,受益居民约15万户。其中,卢湾、静安、长宁、徐汇等区基本完成成片地块改造,杨浦、虹口、闸北、普陀、黄浦等区,选择群众呼声高的成片集中地块进行改造,浦东新区基本完成中环线以内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启动和开展郊区城镇棚户简屋改造,基本完成宝山区顾村镇、金山区朱泾镇等成片棚户简屋改造试点工作;进一步开展旧住房综合改造,继续推进成套改造、综合整治、平改坡、拆除重建等各类旧住房综合改造。积极稳妥开展历史建筑和风貌历史街区的保护性改造。

    据了解,国家房屋征收条例出台后,对本市房屋拆迁管理体制和具体操作,产生了重大影响。近期,上海正抓紧制订出台本市房屋征收实施细则。今年本市初步安排市、区两级新开工动迁安置房1000多万平方米,初步排定市属动迁安置房供应5万套左右。

    副市长沈骏出席会议并讲话。(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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