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维护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严肃性,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青海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民工工资兑现不及时的13家企业进行了通报。
这13家企业分别是:青海广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健翔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涌金矿业有限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蓬溪县第九建筑工程公司、四川南充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尖扎县第二建筑建材公司、青海天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全省各地也始终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但近期仍有部分建设施工单位重视不够、内部管理不规范、工程结算不及时,拖欠农民工工资。
青海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省各建设施工企业要引以为戒,规范管理,全面落实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以及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及时做好工程款的结算,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落实,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记者 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