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拉萨举行。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次仁、次仁、宋善礼、赵正修、新杂·单增曲扎、马如龙、多吉、武金辉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佘克冰作了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自治区水利厅厅长达娃扎西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乔增楼作了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齐明作了《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自治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格桑玉珍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自治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新杂·单增曲扎作了《关于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自治区副主席德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汪留国,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拉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
今天下午和明天上午,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上述法规草案、工作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记者 次仁罗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