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本市华山医院北院等四家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通知明确,从5日开始,在本市郊区4家新建三级医院——华山医院北院、瑞金医院北院、仁济医院南院、第六人民医院东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改革试点,同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据介绍,4家试点改革医院将取消现行医院药房经营的各种各类药品的批零差价(平均为15%),医院零售的药品按进价销售。同时合理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如普通门诊诊察费和急诊诊察费从14元/次调整为26元/次,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的门诊诊察费分别由原来的17元和20元,调整为50元和75元,床位费、护理费、跨院会诊费等也进行了合理调整。为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本市医保也相应调高了支付标准(附表刊第4版)。(记者 孙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