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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继续提高办驾校门槛 不达标吊销经营许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10日 10时40分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记者8月9日从青海省交警总队了解到,青海省将进一步提高开办驾校门槛,对各驾校资质进行审查和确定,对教练场地、教练车、教练员、教学设施等提出新要求。

    据了解,即日起运管部门和交管部门全面审查和确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资质和培训能力。2013年9月底前,完成对所属辖区各驾校教练场地的改造或新建以及场地面积的核查、验收工作,根据核查结果重新核定驾校的资质等级、培训能力和培训范围,并向社会公告。对不合格者将吊销其经营许可,停止受理其报考申请。

    同时,严格教练车配置数量,各驾校教练车数量必须和教练场地匹配,按照每台教练车必须配备一名教练员的要求核定教练车的上限数量;驾校需要新增车辆时须提交申请,新增教练车一律必须为新车,新增教练车还必须与场地面积要求相适应;对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向学员索取钱财的,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9月1日起,驾校每辆小车每月培训、考试数量额定为5人,对超出培训、考试额度范围的,不受理其报考申请。(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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