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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社厅制定15项措施驰援抚顺灾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27日 09时39分   来源:辽宁日报

    8月26日,记者从辽宁省人社厅了解到,抚顺“8·16”洪灾发生后,省人社厅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为灾区捐款8万余元,并选购1万斤大米、1万斤挂面和200套被褥等物资于24日运达灾区。为帮助抚顺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省人社厅召开专门会议,制定15项社保、就业、培训、人才等方面的援助措施。

    就业方面,省人社厅将收集空岗信息,及时为有就业需求的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组织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到省内外就业;对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受灾困难对象,并按规定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截止到2014年4月末。对受灾地区有意愿到城市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就业培训,享受免费培训政策,培训合格后优先推荐上岗,并从师资、教学手段等方面支持帮助灾区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援助受灾技工院校在校生继续完成学业,对因灾无法开展正常教学活动技工院校的学生,可转移到专业对口的其他技工院校学习;组织有条件的技工院校与灾区开展对口校地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对灾区初高中毕业生有意愿就读技工学校的,实行免试入学,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政策。

    在社会保障方面,凡符合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规定的费用,要以最快速度核发;及时向因灾死亡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发放各项丧葬待遇;及时做好因灾死亡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个人账户的退还和依法继承等工作;简化因灾受伤或患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就医手续,对由于受灾导致不能持卡就医的,可以先住院治疗,确保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和医疗费用的按时结算;对参加抢险救灾受到伤害的人员,及时认定工伤并支付工伤待遇。

    同时,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也将增加受灾地区计划招募人员数量;对投身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的服务期内大学生,每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1000元。(记者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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