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 
  • 网民华子说 : 我公司目前经营国际货代,开立了中国银行的美金账户用于接收国外客户的外币收付款。而每次海运费等的收付款都要提供全套资料不说,关键是耗时太长,从提供资料算起,至收付款需要半个月以上,严重影响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希望缩短时间、加快效率,为我们这些小微企业减轻一点负担。
  • 国家外汇局回复: 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一是外汇收支要坚持可兑换原则,保障企业真实合法用汇需求。1996年12月,我国正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我国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二是持续深化外汇改革,促进服务贸易收支便利化。近年来,外汇局持续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举措,相继推出贸易收支电子单证审核、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等,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切实简化业务办理手续。针对您留言中提及的国际物流企业收付国外外币需要时间太长的问题,外汇局及时与经办银行取得沟通联系。 查看全文>>
  • 网民航运人说 : 我们是一家从事国际航运的企业,公司于2018年6月申请了电子发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最大的问题是电子发票不能付汇,就此事我分别向税务总局和外管局反映情况,税务总局很快就回馈我,并安排上海税务局货劳科的有关人员帮助协调解决。当时在上海税务的帮助下,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同意可以使用电子发票付汇,但附带的条件是客户提供说明书并盖章。
  • 外汇局回复: 国际航运企业凭电子发票能够支付美金,现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没有障碍。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所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交易单证可以是纸质形式或者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金融机构认可的电子形式。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