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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涉及3.4万多个乡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22日   来源:人民日报

    在部分地区进行了5年试点后,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预计这一涉及3.4万多个乡镇的改革任务将于2012年基本完成。

    5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乡镇机构改革一手抓管理,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一手抓试点,大胆探索,积累经验。改革试点取得了重要成果。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乡镇机构改革由试点转入全面推开阶段。

    截至今年4月15日,全国已完成和正在进行机构改革的乡镇为19406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56.6%。其中,安徽、湖北、黑龙江、吉林、河南、内蒙古、浙江、重庆、上海、海南、青海等11个省份已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开展了改革工作。

    据统计,2007年与2004年相比,全国乡镇行政编制精简4.3%,实有人员精简10.3%;事业编制精简20.4%,实有人员精简28.5%。改革后绝大多数地方乡镇党政机构一般设置3—5个综合性办公室,少数经济发达地方设置机构数略多一点;极少数地方不设机构,只设若干岗位。

    乡镇领导班子也进一步精干。试点省份安徽由10—15名精简为6—8名,黑龙江由9—11名统一精简为5名,湖北由原来平均16名左右精简为7—9名。而且,不少地方积极探索扩大党政交叉任职,一些地方还实行了党政一把手“一肩挑”。

    在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上,各地大致有三种模式。一种是将事业站所整合为3—6个综合性服务中心,对没有正式录用手续的人员和富余人员进行清退分流;第二种是将乡镇事业站所逐步转制为企业或中介服务组织,由政府通过签订合同、项目招标的办法向其购买服务;第三种则是将农技推广站改为县直部门的派出机构,有的跨乡镇设置。

    在创新农村工作机制上,许多乡镇通过改革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一些地区全面推行乡镇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办事依据,简化办事程序,明晰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能;通过“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等多种方式,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不同类型的乡镇要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中央编办负责人强调,改革后的乡镇要在4方面全面履职,即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记者 盛若蔚)

人民日报评论员:乡镇机构改革 夯实根基战略举措

    农业安,则民心安;农村稳,则社会稳;农民富,则国家富。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凸显出鲜明的时代特点。适应农村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乡镇机构改革,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起新型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乡村治理结构,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乡镇机构改革,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扎实,坚如磐石。乡镇政权是我国政权结构中的基础,担负着管理农村事务和服务农民的重要职责,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如何,直接影响整个行政体制功能的发挥。只有通过改革,减机构、减冗员、减不必要的事务,同时也管好该管的事,搞好为农服务,才能提高乡镇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乡镇机构改革,是提升乡镇履职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现阶段,乡镇应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为此,必须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设农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乡镇机构改革,是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中央已明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在城乡一体化的历史进程中,农村发展必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乡镇党委政府能否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能否选择符合实际和农民需要的建设内容和发展路径,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的方针政策,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乡镇机构改革就是要消除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农村发展的活力。这就要求通过改革乡镇机构,切实加强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动员能力,确保新农村建设健康推进。

    乡镇机构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农业税取消后,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阶段。这既是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的紧迫任务,也是解决农村一系列深层次问题的必由之路。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乡镇机构改革承担着为农村其他改革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的重大责任,直接关系其他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特别是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扩内需、促增长、保稳定”的目标对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应该看到,乡镇机构改革既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推进改革中,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我们坚信,到2012年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时,我国的农业将更加全面发展,农村将更加繁荣稳定,农民将更加富裕幸福,农村基层政权将更加巩固。 

"九亿农民得实惠"——我国全面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经过5年多的试点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目前正向全国范围内推开。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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