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住房城乡建设部坚定不移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3日   来源:新华社

坚定不移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记者杜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顺利吗?如何做到公平分配?保障房的质量和使用功能有保证吗?保障房会冲击商品房市场吗?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就社会关心的五个热点问题一一作答。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问:除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安居工程还包括哪些内容?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负责人: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第二类是“非城非乡”的煤矿、林区棚户区和垦区危旧房改造。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体进展顺利。特别是2008年四季度以来,各地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据统计,截至2009年4月底,全国已开工廉租住房3369万平方米、69万套,是去年一季度的2.2倍;其中,中央投资补助项目已开工3250万平方米、65万套。

    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49个、5.3万套、开工面积267万平方米。农垦危旧房改造已开工3.5万户、开工面积243万平方米。煤矿棚户区改造已实施10万户,完成投资16.4亿元。2008年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已开工29455户。

    目前,我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已经联合印发了《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对解决747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出全面部署,准备以实物方式解决556万户,发放货币补贴191万户。具体任务已经分解到各地区、各年度。

    此外,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了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城市保障性住房要充分考虑居住和就业便利

    问:从以往的建设中发现,一些保障性住房的位置离市区较远,交通不方便,而且商业、学校等配套措施也不完善,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负责人:从政策层面看,通过对以往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分析,特别是对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特点的深入研究,目前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满足“配套完善”“混合居住”两个基本要求。我们明确规定,新建廉租住房应当采取配套建设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廉租住房项目要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从实践中看,绝大多数地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住房困难家庭的交通和就业便利。如北京市7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排在轨道交通沿线。深圳市轨道交通沿线重点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上海市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中,引进中心城区优质教育、医疗资源,鼓励国有大型商业企业进驻社区。

    保障性住房质量要高功能要全

    问:有人担心,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少,质量无法保证,还有人提出减少使用功能,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负责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保障性住房面积小,但质量要高、功能要全。2008年3月,我们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程序执行,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从具体执行情况看,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北京市成立了市区两级保障房工程监督组,建立起了质量监控体系,根据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实施检查和监督抽测,保证保障性住房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 为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使用功能,广州市要求设计单位深入到低收入家庭,了解对户型布局的意见,精细设计,充分利用每一寸空间,在较小的户型内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我相信,只要这些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是有保证的。对不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将严肃查处。

    确保公平分配,把好事办好

    问:由于保障房的很大一部分是实物分配,部分群众担心,分配过程中出现腐败行为,让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享受到这些政策,如何消除这种担心呢?

    负责人: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要把好事办好,关键是做到分配公正、公平、公开。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民政部等部门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出台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一系列办法,规范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准入及退出程序。

    目前,全国各市县基本建立了多级审核、公示制度,健全了准入、退出机制。如北京市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初审、区(县)复审、市级备案三个环节,并在初审、复审后进行公示,严把审核准入关。厦门市建立了居委会、街道办、区民政局、公房中心或住宅办、国土房产局或建设局五级审核,监察局和信访局全程监督,在社区和全市二次公示的制度。

    审核手段也在不断完善。上海市建立了家庭收入核对中心,探索金融、证券、工商、税务、保险、住房公积金、产权管理等信息资源共享;同时,通过房地产权产籍信息系统、公有住房数据库系统和公安户籍信息系统相关政务信息比对的方式,建立了高效快速的住房面积核查机制。

    深圳市要求各相关部门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残疾等级及优抚对象等9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这些举措为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问:有人质疑保障性住房会冲击商品房市场,这会给你们的工作带来压力吗?你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负责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迈向“住有所居”的重要一步,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有些同志对保障性住房的内涵和对象不太了解,也没有做深入的实证研究分析,不能全面准确理解保障性住房建设对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简单地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商品住房建设对立起来,这不利于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加大力度。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为任何出于小群体利益的议论所动摇,不因暂时的具体困难所动摇。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完成今年工作任务。重点督查年度工作计划执行、建设用地落实、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确保落实资金、土地、税费、信贷等优惠政策,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等制度,严格工程质量监管,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

    另外,将制订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规划。目前,《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已经出台。我们还要抓紧制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规划,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规划。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年工作规划。同时,组织各省、区、市制订或修订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规划。通过任务分解,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工作进度,确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任务。

强化保障解民忧—我国加快解决重点民生问题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记者 杜宇)对百姓而言,经济下行使得大家对拥有稳定的就业岗位,享受充足的医疗、住房、教育等社会保障的要求更为迫切。

    越是在经济困难的时候,越要高度关注民生。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采取的一系列政策中,我国政府强化社会保障,加快解决重点民生问题,努力为百姓生活解除后顾之忧,增添温暖和信心。 详细>>>

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已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不能满足需要的市县,要统筹协调及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扩大民生用地的比例,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需求;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早作安排,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禁止借保障性安居工程之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商业开发

    为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和管理工作,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快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管理,以及批后监管和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各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情况和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计划,在年初已上报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基础上,加快编制和修编2010~2011年和今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分类确定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林区、垦区、矿区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三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标准、规模及时序,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紧张,已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不能满足需要的市县,要统筹协调及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扩大民生用地的比例,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需求。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等媒体将供地计划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执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详细>>>

 
 
 相关链接
· 云南农垦区安居工程3年解决7.2万户职工住房问题
· 郭金龙: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 促首都房地产业发展
· 河北省召开全省城镇化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
· 经济述评: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土地供应
· 北京在全国率先实施能源安居工程 09年投入90亿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