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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厅发布公告 依法打击“针刺”犯罪活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0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9月7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7日发布公告,公告称:为了有效防范、依法打击“针刺”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秩序,特发布公告。

    公告指出:无论使用何种工具,针刺伤害他人,危害社会秩序,都是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故意谎称被针刺,制造恐怖气氛,扰乱社会秩序,属违法犯罪行为,也应依法惩处。

    公告要求各单位、社区、经营场所等要加强管理及内部防范,教育所属人员自觉承担维护稳定的社会责任,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发现“针刺”犯罪活动和可疑情况,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执勤武警报告。各级公安机关要协同武装警察部队,公秘结合,多措并举,切实强化防范、打击措施。

    公告明确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针刺”犯罪活动,对于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后逃跑的,任何公民都可以将其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任何人不得谎报警情,不得在涉案现场围观滋事、煽动民族对立,不得妨碍公安民警、武警依法执行公务,严禁殴打违法犯罪嫌疑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惩处。

乌鲁木齐市民期盼严惩“针扎”犯罪 

    新华社乌鲁木齐9月7日电(记者 刘宏鹏)乌鲁木齐公检法三部门9月6日联合发布的“依法严厉打击针刺伤害群众等犯罪活动的通告”,在广大市民中产生强烈反响。在乌鲁木齐工作生活了9年的河南建筑商班俊连说:“‘通告’让我们吃了‘定心丸’。”

    记者7日在乌鲁木齐光明路、红山路等地采访时,听到警方宣传车在反复播放“通告”,许多市民驻足聆听、喜形于色。出租车司机也在通过车载收音机收听同样内容。

    班俊连说,乌鲁木齐本是个祥和、繁荣的大城市。他回河南老家时,常常向乡亲们说起这一点。但是,前些日子歹徒“针扎”无辜群众,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这次公检法联合发布“通告”,就是要让不法分子害怕,让老百姓安心。

    乌鲁木齐一家期货公司的总经理李辉说,他是土生土长的新疆人,对这块土地有着特殊的感情。“乌鲁木齐”是蒙古语,本意是“美丽的牧场”。近期美丽的乌鲁木齐备受“针扎”等不法分子滋扰,公检法部门对他们严厉打击,完全顺应了老百姓的呼声。“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就要从重从快,这样老百姓才有安全感。”

    李辉说,“通告”也对“故意编造、散布扎刺无辜群众的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人规定了惩处办法,这点十分重要:“谣言加剧了恐慌,造谣者同样可恨”。

    在乌鲁木齐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土尼莎古丽说,“针扎”事件给乌鲁木齐各族群众心里留下了阴影。“通告”规定了对“针扎”等犯罪行为的具体惩处标准,震慑了犯罪分子。希望司法部门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尽可能地公开、透明,让广大市民看清犯罪分子的卑劣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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