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6日电(记者 李云平)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针对节能效果距离年度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的实际情况,内蒙古决定采取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
按照“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22%的目标,今年内蒙古确定的节能目标为4%。今年上半年,内蒙古万元GDP能耗仅同比下降2.09%,距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
为此,内蒙古明确要求,对电石、铁合金接近限产指标的盟市,由盟行政公署及市人民政府列出停产、限产企业名单及停产、限产时间,通知当地供电部门执行;对不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盟市、企业实行项目限批;各盟市对本地区执行临时差别电价、超限额加价政策情况进行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