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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居民生活用电等十类项目调价须经群众论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1月11日电(记者 岳德亮)记者11日从浙江省物价局了解到,该局最新公布了全省定价听证目录,明确从现在起居民生活用电、公办普高学费等10类项目定价须经过公开听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或建议。

    这10类项目包括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客运出租车运价、居民生活用城市供水销售价格、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运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部分风景名胜旅游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公办普通高中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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