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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规定数个"百分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13日 14时0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4月13日电(记者乌梦达)广东省政府12日发布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规定了数个“百分百”:重大决策要百分之百听证、民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答复要百分之百,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创新行政处罚、报备率及合法性审查审核率百分之百。

    这份旨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标体系,共设政府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信息公开、社会矛盾治理与化解等8项一级指标,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在出台指标体系的同时,广东还配套了《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提出考评工作应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其他有关方面参加。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一些性质恶劣、人民深恶痛绝、严重违反政府职能的行为执行当项考核“一票否决制”。

    《考评办法》规定,对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违法行政或者行政不作为,引发恶性事件或者重特大安全、环境等事故的;未依法处置重特大突发事故,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在行政诉讼中不答辩、不应诉或者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行为,“当项考核记零分、总分再扣两分”。

    对于连续两年考核未合格的地方政府,或者被考评对象拒不落实整改,依据《考评办法》,将依法追究被考评对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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