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小微企业健康成长 推动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03 13:0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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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进一步减轻税负、助力小微企业成长。

    随着小微企业的迅速发展,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小微企业是富民保民生的重要渠道,在增加就业、提高收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小微企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困难,融资渠道窄、成本高,招工难都是小微企业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且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我国经济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更是给小微企业带来了较大经营压力。因此,国家金融财税的大力支持至关重要,有力的优惠政策可以给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稳定就业,稳定内需。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扶持力度,2011年开始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此后,再次将3万提高至6万,并且延长优惠政策期限至2015年底,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已有超过120万户小微企业申报享受该优惠政策。而此次常务会议提出,再次提高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上限,并且是“较大幅度提高”,同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政策力度更大,这意味着将会有更多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随着政策惠及面进一步扩大,将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活力,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除所得税优惠政策外,我国在营业税、增值税方面也给与了小微企业大力扶持。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据统计,这一政策使600万户小微企业受益。同时,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并将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这也将会使更多小微企业受惠。由此可见政府不断加大小微企业税收扶持力度以及创新财税金融支持方式之坚定信心。

    小微企业是促创业、保就业、活跃市场的生力军,在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扮演重要角色,给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才能筑牢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才能为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推动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提供底层力量。(陈燕)

责任编辑: 于卫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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