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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主任曹康泰: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20日   来源:法制办网站

    “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国务院于2004年3月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十一五”政府法制工作的核心内容。

    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奠定基础

    “十一五”期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五年的努力,为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制度建设质量显著提高。提出法律议案、制定行政法规要遵循并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

    行政执法明显改善。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有力保护,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行政监督得到加强。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初步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明显提高。

    法制观念进一步转变。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首先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的观念,法律权威的观念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政府法制工作难题待解

    在政府立法方面:改革、发展、稳定亟待的一些重要法律、法规有的还没有出台;一些现行法律、法规存在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重管理、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有些法律、法规之间还不够协调统一,在有的问题上衔接不够。

    在行政执法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还不够规范;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一些地方、部门执法的利益趋向明显,有利的就执行,无利的就怠于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格、违法不究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在政府法制监督方面:对性征监督、制约的制度和机制还不够完善,已有的一些监督制度制约机制也还没有很好地运作起来,监督乏力,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还不能及时得到纠正。

    在法制观念方面:尊重法律、崇尚法律、自觉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还没有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够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

    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对策

    加强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科学合理地制定立法工作计划;研究和把握立法工作规律,确保法律规范的科学性;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严格遵守有关立法权限和程序的规定,切实维护法制统一;积极推行政府立法后的评估,要及时收集分析重要的、社会比较关注的法律、法规公布施行后各方面的反应,运用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等多种方法,分析法律、法规成功和不足的地方,以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认真抓好涉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几项工作,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惩机制和办法。

    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质量。三是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重点检查设定权、实施主体、实施程序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转变观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研究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逐步建立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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