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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框架已形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15日   来源:江西日报

    江西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快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形成。

    目前,全省100%的设区市和95%的县(市、区)以政府的名义出台了救助政策、成立了领导机构、实施了救助办法,城乡困难群体和灾区受灾群众在生活、医疗、子女就学、住房等多方面得到了救助。

    各项救助制度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城市低保巩固了“应保尽保”的成果,保障了100多万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发放低保金7.25亿元。农村特困户救助全面实施以户为单位的分档救助,全省救助人口42万户,100万人,发放救助金1.6亿元。农村五保户从以分散供养为主向集中供养为主转变,集中供养率由2004年的48%提高到2005年的62%。农村医疗救助全面铺开,全省各级共筹措救助资金8000万元,实施大病救助和资助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合作医疗6.3万人,发放救助金6900万元。城市医疗救助在23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救助特困居民近6000多人,发放救助金1400多万元。

    今年江西省将进一步巩固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农村特困救助“应救尽救”的成果,全面落实按时按标准发放救助金,推进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将建立健全救助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使尽可能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拓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试点范围。在全省20%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傅云 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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