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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2日   来源:河南日报

  今后河南省将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严禁擅自移栽、在树上钉钉挂物。

  4月21日,记者从河南省林业厅获悉,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就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作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属于国家一级保护的古树名木由省辖市政府设立标牌,属于国家二级和国家三级保护的古树名木由县(市、区)政府设立标牌。标牌应注明古树名木的编号、基本情况以及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等内容。

  《通知》要求,要坚决制止并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严禁倒卖、砍伐、损坏和擅自移栽古树名木。不准攀折树枝、剥损树皮和利用古树名木搭建各类设施,不准在树上钉钉、挂物和刻画。砍伐或移栽国家一级古树名木的,要报省政府批准。(记者 田宜龙 实习生 史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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