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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验检疫局安排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3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日前,贵州检验检疫局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要强调新举措,架设高压线,将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的提高。要充分认识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质检事业健康发展、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性的迫切需要。检验检疫工作具有涉及范围广、监管责任重,政治性、涉外性、敏感性和专业技术都比较强的特点,我们手中掌握有一定的权力和资源,同样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贿赂与反贿赂的考验。全局每一位职工都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投入到专项治理工作中;二是自查自纠工作要有新的部署。局属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商业购销、资产处置、招投标等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高发领域和部门,认真搞好自查,同时,还要深入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切实抓好整改。治理商业贿赂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书记是贵州局专向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三是查办案件要有新的要求。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监察审计室要对2001年以来的所有举报信件进行清理调查,查找薄弱环节。对于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予以区别对待。对于弄虚作假或掩盖违法违规问题的,要从严处理;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有新的措施。要把好总开关,架设高压线,在预防上严格执行“十不准”、“八严禁”规定,教育职工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制度上要建立起教育、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在重点上要强化对三类人员的监督,包括各部门的一把手、具体经办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以及检验检疫一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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