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制度,《天津市城镇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联网结算办法》近日出台。
定点医院将分别开设医疗保险结算窗口和非医疗保险结算窗口。门诊联网结算运行初期,医疗保险结算方式实行双轨制,既可以受理刷卡结算,也可以受理全额现金结算。
门诊联网后,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只需在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结算窗口交付个人自付的费用,其余应由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由定点医院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直接结算。
具体程序是:参保患者持医保卡刷卡挂号,计算机通过网络从社保端信息库调取个人信息进行身份识别,并确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资格情况;参保患者持挂号票到指定诊室就诊,接诊医生依据挂号票序号开具处方,处方信息从网上传递至收费处;病人持挂号票到收费处刷卡交费,计算机自动计算出医疗费用明细单及个人自付部分和医保基金应支付部分,患者交付个人负担部分后,即完成与医院的门诊结算。门诊联网结算试运行期间,患者持现有的医保卡就医,个人账户余额仍可以继续提取现金。 (记者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