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深圳海关获悉,2006年该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打击了进出口货物侵权违法行为。据统计,2006年该关共办理侵权案件500余宗、同比增加12%;调查审理侵权案件240宗,同比增加10%。涉案货物包括手袋、服装、钱包、手表、眼镜、皮带、运动鞋、小家电、化妆品、食品等,案值达人民币2000多万元,同比增长15%。2006年,深圳海关多措并举、通过加强监管、运用风险管理等手段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006年深圳海关利用风险分析手段查获侵权案件地比例已达70%。2006年该关先后开展重点打击利用邮递快件渠道侵权行为专项行动、打击假烟出口专项行动,并与香港海关举行了3次联合行动,查获大批侵权货物和物品;同时还加强了和地方公安机关加强联系配合,与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的暂行办法》,引入刑事打击手段,推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和刑事打击的衔接。此外,深圳海关还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知识产权保护经验交流会”、“转交捐赠侵权货物仪式”、“集中销毁侵权货物现场会”等公开活动,加强宣传,强化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意识。据深圳海关工作人员介绍,常见类型的侵权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在市场上采购侵权货物出口。部分企业由于缺乏知识产权意识,错误采购了有品牌的产品;或明知货物系冒牌产品,以低价购入后准备销售到国外赢利。不了解品牌注册情况,根据外国客户定单生产侵权货物出口。有的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意识,不对国外客户要求生产的产品作预先了解,就根据其提供的图形或样板进行加工出口,被海关查获时才知道货物上标注的图形或字母其实是其他公司早已合法注册的商标。被国外客户提供的虚假授权资料欺骗,生产出口侵权货物。有的企业具有一定知识产权意识,在接受外国客户订单的同时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授权书。但货物被海关查获,经核实授权书真伪,海关发现外国不法商人提供的其实是虚假授权书,国内工厂被蒙骗生产出口了侵权的货物。据了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海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在进出口环节采取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措施。根据相关规定,中国海关可以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包括扣留即将进出口的侵权嫌疑货物、对侵权嫌疑货物进行调查处理、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给予行政处罚和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等。保护的知识产权范围则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和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企业要不断提高对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职能的认知程度,不断增强利用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做到既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又能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深圳海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