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控制,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决策,是各级政府为民执政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十一五”以来,吉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将其作为吉林省全面建设的重点,紧紧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落实各项减排措施,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全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节能和减排三个小组,减排组设在省环保局。省环保局也成立了由一把局长任组长的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去年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十一五”总量减排责任书》,今年年初,省政府又专门召开全省污染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主管这项工作的副省长矫正中与各市州政府签订《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将年度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具体,奖惩分明。在省政府“发展杯”活动中,对未完成减排目标的地方政府实行“一票否决”,要求各地政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重视总量减排工作,严看死守,把住减排关。各市州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总量减排领导机构,召开了会议,与所属市县和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将减排任务层层进行了分解落实。
总量减排是一项系统工作,只有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才能实现既定目标。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吉林省建立了以环保部门牵头、发改委、经委、建设等部门分工协作的总量减排工作运行机制。省环保局成立了由污控处牵头,规划、监理、开发、监察等处室配合的减排办公室,负责与各部门、各市州沟通协调,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年初,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动,对全省现有污染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台账,为有针对性地做好总量减排工作奠定了基础。6月初以来,省环保局按照省政府要求,组成9个工作组先后2次对全省各地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省发改委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资金,加快推进松花江规划项目实施;省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产业化运营,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稳定运行的城市进行了通报,并在媒体上曝光。省经委加大小火电机组淘汰力度,编制了《吉林省“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年内要关停275MW小火电机组。
为推动全省减排工作的深入实施,将松花江等重点流域作为突破口,以此带动全省减排工作的全面开展,通过落实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各项措施,各项减排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加快了污染防治法制化进程。制定了《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保障。《条例》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吉林省又征求了国家环保总局等部委意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结束后,对《条例》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增加了区域限批、行业限批等内容,增强了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法制约束力。目前,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已通过。二是加大重点污染企业整改力度,削减排污总量。为加大吉林省对挂牌督办企业的整改力度, 省环境监察总队组成五个督察组,先后对34户重点排污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察。目前,21户企业停产治理,9户通过治理批准了试生产,1户关停,3户恢复生产。
为进一步加强吉林省糠醛企业监管,确保集中精力治理现有糠醛企业,避免新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吉林省做出了暂停审批新建糠醛项目决定。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今年停批了所有玉米深加工项目。同时,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清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专项行动,针对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对清理范围内企业的环评执行情况和排放污染物达标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淘汰、整治、关停企业名单。目前,淘汰关闭了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COD年排放量6573吨的草浆生产线,关停了COD年排放量4648吨的洮南市纸业有限公司和COD年排放量2268吨的榆树市和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拆除了浑江发电公司2台25MW小火电机组。同时,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
加快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建设进度,落实减排任务。今年以来,为落实总量减排任务,各地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日处理能力26万吨的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投入试运行,本月将组织验收;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永吉县污水处理厂建成并开始试运行,规划中明确年内建设的其他城市污水处理厂也按计划正抓紧建设。为促进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尽快实现稳定运行,保证减排任务的完成,将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专项资金。年初,省发改委对污水处理厂建成三年一直未运行的四平市实施了区域限批,推动四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按市场化模式开始运行,并于今年4月通过了环保验收。
为保障总量减排工作的落到实处,年初以来,省环保局会同省监察厅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建设的项目,取缔了一批死灰复燃的“十五小”企业和“新五小”企业,曝光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解决了一批环境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效地保障了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对全省9个市(州)31个县(市)的147户企业、国家和省重点挂牌督办企业以及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截至8月初,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5841人次,现场检查企业428户,对42户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对284户企业停产治理,搬迁18户,关停32户,取缔8户,同时对19户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其它整改措施。为建立科学、长效的监管手段,我们注重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项目建设,有效保障了减排设施的正常运行。目前,全省各地与企业签订合同的共有86家,已完成安装任务的企业37家。
通过精心组织,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吉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据吉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签订的目标,吉林省到2010年底,COD 和SO2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6.5万吨和36.4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0.3%和4.7%。2007年,吉林省总量减排计划确定COD排放量控制在41.0万吨以内,年削减3.1万吨。SO2排放量控制在40.7万吨以内,年削减1.8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