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召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闻发布会。今年7月1日起,北京执行医疗保险“一降三升”政策,此举将惠及1171万人,每年可减少群众个人医疗费负担4.6亿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一降三升”中的“一降”,即降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起付线,报销起付线由2000元下调为1800元。“三升”,一是在职职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二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使用单价500元(含)以上的贵重医用材料,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三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安装人工器官,报销费用标准提高20%。
“一降三升”政策覆盖1171万人,其中包括目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812万人、享受北京公费医疗的161万人、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148万人、北京离休干部3万人,同时适用于7月1日即将实施的北京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覆盖的47万人。相关负责人表示,“一降三升”政策是近年来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一个年度将减少群众个人负担4.6亿元左右。同时,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社区门诊医疗费用与大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差距进一步缩小,可以引导更多职工到社区就医。
此外,政策中降低贵重医用材料和安装体内人工器官两项,同时适用于北京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人员(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人员、参加城镇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对于北京离休干部,介入检查、治疗中使用的贵重医用材料,仍执行相关规定,离休干部本人不负担;使用其他的贵重医用材料和安装体内人工器官也享受此次调整的待遇。
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1日前发生的贵重医用材料费用和人工器官费用,按原规定报销;7月1日(含)后发生的贵重医用材料费用和人工器官费用,执行新政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上半年门(急)诊医疗费用已办理报销的,仍执行原规定;上半年门(急)诊医疗费用未办理报销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新政策规定的标准报销。(记者 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