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专门设立农村环境保护资金,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成效显著,受到了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表扬。
自2006年自治区成为全国实施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省 (区)以来,自治区政府连续两年把 “大力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试点工作,着力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作为为民办理的环保实事之一。自治区设立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1.96亿元,组织实施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综合防治、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等工程项目,初步探索出适合自治区实际的农村农业污染综合整治模式,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截至目前,自治区已创建12个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5个生态村,1县4区31处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
会议部署了下一步自治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记者 王海英 实习生 张 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