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日前天津市发布并开始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08—2012年)》,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内涵发展,用现代化理念配置教育资源,用好教育资源,建设教师队伍,搞好学校管理,推进课程改革,落实素质教育,切实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确保天津市义务教育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的优势地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到2012年基本达到高标准、均衡化的目标。
在办学条件上,学校校舍场地,要布局合理,使用方便;运动场地铺设塑胶地面或人工草皮、塑胶跑道;校舍场地定期维护、整修,常年保持良好状况;校舍场地有安全警示标志,并设无障碍设施。关于教学装备,各科教学仪器、设备达到《天津市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的有关要求,课外活动器材能满足学生需要;严格仪器、设备、设施及各类耗材的管理,仪器、设备完好率应达到95%;充分使用专用教室,演示和分组实验开出率均达到100%;小学和初中生均图书分别达到30本和40本,并定期补充、更新,图书馆、阅览室每天向学生开放,借阅覆盖率为100%;严格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保证有效使用。
在学校管理上,坚持依法办学,体现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班额符合天津市有关规定,不办重点班或变相的重点班;关注弱势群体,保证残疾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完成学业。实行校长负责制。
在教师队伍建设上,教师全员具备任职资格,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达标率均为90%;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所占比例达到或接近本区县平均水平;具有一支人数不少于教师总数30%且相对稳定、年龄梯次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有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并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教师流动。
在素质教育上,课程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落实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保证活动课程的课时和质量;制定并落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具体措施;制定并实施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德育方面,加强网络德育,指导学生文明上网,建立德育网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个别学生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资源的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工作网络。教学方面,校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务主任每年听课分别不少于60、80、120节,并做好教育教学笔记;科学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状况,落实课程标准。(记者 孙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