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8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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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答网民关于“建议允许企业自行撤销清算组备案”的留言

2020-12-28 15:0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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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湖北神农架的网民“欢乐马”(手机尾号0896)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清算组备案期间,因为企业内部外部业务影响,存续状态有转机,让企业生命力得以延续。但却发现无法撤销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备案。请相关部门关注一下,谢谢!

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你好!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注销清算组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107号,为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利益,扩大清算注销信息知晓范围,自2020年12月1日起,企业清算组备案原则上由申请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申请人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机关不再发放《备案通知书》。企业需要清算组备案材料办理相关业务的,可自行打印公示系统清算组备案信息页面使用。企业可依法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以通过公示系统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在线办事,我局完善公示系统相关功能,在公示系统中增加企业自行撤销清算组备案功能。撤销清算组备案的企业,其在公示系统的信息展示页面将标注“该企业已撤销清算组备案(债权人公告)”,相关提示信息保留45天,45天后自动取消。企业撤销备案和公告后,原有清算组备案信息、债权人公告信息以及撤销备案和公告信息作为企业历史公示信息向社会公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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