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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负责人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上发言摘编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2日   来源:人民日报

  为建设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撑

  农业部副部长 张宝文

  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农民转岗转业技能;

  培养100万名具有中专学历的农村实用型人才,使他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民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农业部将把农民培训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大实施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004年,农业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等六部门,共同启动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按照“招标确定培训基地、财政资金直补农民、培训保证农民就业”的工作机制,以当前用工量大的制造、建筑、餐饮、酒店、家政服务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订单培训。2004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250万人,转移就业220万人。

  目前,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为农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十一五”期间,我部将按照国务院《决定》精神,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建立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让“阳光工程”成为名副其实的“德政工程”。

  五中全会提出了“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的目标任务。我们将按照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决定》的要求,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技术推广。今后,我们将重点开展四项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按照农业生产岗位技能要求,加大绿色证书培训力度,培养更多的农民技术骨干。

  二是大力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素质工程”。以村为单位,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开展以科技为主的综合性培训,整体推进,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建设农民科技书屋。为农民免费提供农村急需的科技书刊和声像资料,常年开展科技培训,引导农民在家门口学习科技文化知识,探索科技下乡和农民培训的长效机制。

  四是启动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依托分布全国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和农业职业学校,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为主要对象,在未来10年内培养100万名具有中专学历的农村实用型人才,增强他们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

  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小建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劳务输出和转移就业;

  大力推广订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职业培训为劳动者就业服务、为企业提高竞争力服务的方向,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就业需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在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移能力上下功夫,使职业培训在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新贡献。

  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2004年至今,全国共培养新技师近30万人,并带动了一大批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梯次发展。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规划和指导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建设,推动校企合作,创新培养企业急需高技能人才的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建立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

  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劳务输出输入的过程中,注重发挥各类劳务输出组织和培训机构的作用,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会议要求,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工作指导,加大培训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形成对农民工培训、就业和维权“三位一体”联合运作的机制。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以及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项目中,大力推广订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进一步搞好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的对接与合作,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目前,全国已有6000万人次取得不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初步形成了技能人才评价的制度基础。下一步,我部将深入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畅通技能劳动者成长通道。重点抓好200个从业人员多、技术要求高的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执行技术工种就业准入制度,落实持证上岗,加强有关立法,加强执法监察。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实施办法。完善新职业定期发布制度。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强化考核鉴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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