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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负责人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上发言摘编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2日   来源:人民日报

  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 刘坚

  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农村贫困地区剩余青壮年劳动力,尚有1300万待转移。

  贫困地区之所以贫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劳动者素质较低、观念落后导致的发展能力差。实践证明,在贫困地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通过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素质,进而使他们转移到二、三产业,是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战略性措施。贫困地区的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只要通过培训,实现转移,就可能将人口压力转化成人力资源,将劣势变为优势。但目前尚未转移的劳动力中,有相当比例素质不高,不能适应转移需要。据统计,2003年592个重点县的剩余劳动力中,16.5%是文盲或半文盲,38.5%是小学程度,加上身体和年龄方面的限制,有2/3以上的贫困地区劳动力不符合城镇大多数工作所要求的条件。因此,加强对这些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促进其实现就业,投资少、见效快、效果持续,能使贫困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具有“一次培训、终身受益,一人务工、带动一片”的作用。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实施5年来,全国贫困地区共培训了近300万贫困劳动力,其中90%以上实现了非农就业。目前,全国农村贫困地区剩余青壮年劳动力尚有1300万左右待转移。“十一五”期间,我们将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以下几项政策措施:

  一是瞄准目标,提高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的针对性。我们将结合摸底调查工作,对可培训转移的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对符合接受职业教育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与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培训转移年度计划。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从明年开始,要求各地用于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的资金要占到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10%以上,总量达到15亿元。

  三是整合资源,形成劳动力培训和转移的合力。目前,我办已与全国工商联签订了包括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在内的全面合作协议,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培训促进转移工作的通知,与教育部就加快教育扶贫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包括职业教育在内各类培训资源的作用,逐步建立起培训、转移和维权于一体的全方位服务体系。

  四要切实加强对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对贫困户中愿意继续接受职业教育的初、高中毕业生,除享受常规800—1000元培训补助外,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二是在认定贫困劳动力转移示范基地时,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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