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建立城乡平等就业新机制,福建省泉州市用工量年年攀升,现有农民工超过160万,占全市总人口1/5以上。“农民工是建设泉州的重要力量,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发展。”泉州市委书记郑道溪说。
泉州市近五年来陆续在福建省率先出台《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暂行规定》、《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等,其中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不得对招用的农民工在年龄、学历、工种、岗位、合同内容等方面设置任何有别于本地市民的条件;农民工子女入学享有和本地市民一样的权利。目前在泉州,包括就业调节费、借读费等在内的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企业使用农民工的不合理规定和收费均已清理、取消。2005年,泉州市累计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园)超过12万人,占总数90%以上。
去年,泉州市在20个较大的工业园中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把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组建工会、外来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开展集体工资协商制度、参加社会保险等9条标准作为所有入园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这些工业园的入园企业基本没有发生过拖欠工资、扣押身份证等纠纷,在全市企业中发挥了示范作用。”泉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朱苏泉告诉记者。
针对农民工最关心的社会保障、维权、清欠等问题,去年,泉州市劳动部门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国家规定的5种社会保险,全部改由市地税部门代为统征,强化了征缴力度,当年仅生育、工伤参保职工就增长110%和89.4%。面对日益庞大的农民工队伍,泉州市积极探索维权组织体系建设。市总工会在全市建设“小三级”(乡镇—村居—新经济组织)工会网络,到去年底,全市120万工会会员中,农民工就达110多万名。由市总工会发起组织,全市已有3000多家企业参加“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活动。
泉州市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大规模技术培训,优化农民工人才队伍。今年,全市各级都设立了农民工人才发展资金,并列入各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允许用工单位设立的人才发展资金支出直接计入成本。目前,泉州各行业协会都组织开展了规模不一的技能大赛,全市1/3以上的农民工进入企业培训中心、夜校学习。(记者蔡小伟、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