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群众不拥护的红头文件,都将予以废止或修改。”河北省政府法制办透露,最近,河北省将对2005年底以前出台实施的政府“红头文件”实行“后评估制度”,对那些不解决实际问题,或时过境迁、失去继续实施必要,以及与新出台上位法相悖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
人们经常会碰到一种现象:一些“红头文件”虽然时过境迁不具备执行条件,或者因过于超前、现实情况和财力难以执行,或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但却依然高悬于政府规章序列。河北省现行有效的规章近300件,加上各部门下发的则更多。其中一些已经不适用或部分不适用,都有待废止或修改。比如,国家已经取消了农业税,但河北省至少还有两份相关文件没有明文废止。
这次河北省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将重点关注规范性文件,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相抵触,与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不相一致。还要评估这些文件是否已经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行使。
在这次后评估工作中,河北省政府法制办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把群众是否拥护作为修改或废止政府规章文件的一个依据,重点清理那些人民群众反应较大、意见较多、得不到人民群众拥护的情况。
目前,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已经受理了好几起由普通公民提出的修改地方规定的请求,有的已着手修订。比如,20多位公民提出,一份地方政府文件规定,企业职工不论男女和年龄大小,也不管是否生过孩子,都必须入生育保险,这不合理。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已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正在拿出修订意见。 (王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