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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渑池县对新上项目决策实施实行信访评估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郑州8月7日电(记者 程红根、刘雅鸣)引进一个企业,开工一个项目,在一些地方往往是主管部门一家就说了算。但在河南省渑池县,仅有主管部门同意不行,还得经过信访方面的评估,过了群众这一关才能实施。

    正在施工的渑池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原来选址在会盟路北侧,但在动工之前,县信访部门了解到选址地居民对拆迁房屋过多及医院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意见较大,便将相关部门和居民代表召集在一起,开了信访评估会。在分析利弊之后,评估报告建议此项目重新规划,易地建设。县委、县政府采纳了这个意见,另辟了新址,避免了可能增大的不稳定因素。

    从2005年初开始,渑池县委、县政府立下新规:在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以及推进其他重要工作之前,要科学评估信访因素,充分考虑是否会引发信访问题,是否会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从而未雨绸缪,加强预防,避免事后补救,工作被动。

    渑池县委书记王治通说:“项目建设等很多事情本来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如果大多数群众不愿意,这样的事情我们宁可不办;把可能遗漏的问题考虑周全,把防范的工作做在前面,在信访评估时未能通过的事项,先要停办或缓办。”

    渑池县信访局副局长赵建松告诉记者,在建设项目实施前,信访评估小组要深入到项目落户地,就征地拆迁、占地补偿、环保、效益等事关群众利益的各方面进行调研、评估,并提出报告。对确实超出群众承受能力或损害群众利益的项目工程,县委、县政府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

    据介绍,实行信访评估制度以来,渑池县26个产值超亿元的在建项目和新上项目,已全部通过信访评估,并制定了周密的信访预案;也有8个大的项目未通过信访评估,被停建、缓建或被重新立项评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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