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22日与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0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责任书。
2006年,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000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40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600万亩。据悉,今年退耕还林计划安排的原则是:要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要确保留足退耕农户的口粮田,西南地区退耕农户人均不少于0.5亩,西北地区人均口粮田不少于2亩,口粮田不达标准的地方,不安排退耕还林任务;各地在安排退耕还林任务时,要向生态建设重点集中,不搞平均主义。
2006年退耕还林工作重点是:按照“十一五”退耕还林工作巩固成果、稳步推进的总体指导思想,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上,妥善解决好农民的吃饭、烧柴和长远生计等问题。加强川地、缓坡地基本农田建设,确保退耕农户口粮基本自给;继续加强沼气、小水电等农村能源建设,有效保护林草植被;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继续实行生态移民,易地扶贫。大力发展后续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继续推行封山禁牧、舍饲圈养,扩大林草保护面积,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切实把退耕还林工作与粮食生产、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退耕还林工程从1999年到2005年,全国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3.44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5亿亩,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2.09亿亩。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调整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改变了农民祖祖辈辈垦荒种粮的传统习惯,减少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退耕还林工程还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现已完成的退耕还林工程面积若能全部成林,可使全国森林覆盖率提高2个多百分点。